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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招规定:高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08/10 11:29  东方网-文汇报

  市教委下发专科阶段招生通知要求:高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教委有关规定做好2005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阶段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教委的有关规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并实事求
是地进行宣传,对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招生人数、录取规则、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含糊其辞、弄虚作假,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教委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严禁避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市考试院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的学历证书将不予电子注册。(记者:李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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