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详解专科招生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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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8/11 13:48 南京晨报 | |||||||||
在第二阶段招生中,专科院校多、计划多、层次多,备受考生关注。昨天,省招办有关负责人对今年专科的具体录取规则作出详细说明。 专科院校层次多样 今年我省仍将高职(专科)计划分为专一、专二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批高职(专
专一专二降分有限度 第一批高职(专科)的录取仍然实行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政策。所不同的是,专科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给考生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专科批次录取中,如部分高校在同批省控线上生源不足,经省招委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中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最大降分幅度不得超过30分;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填报志愿资格线,即310分。 不在政策之外特批一人 省招办有关负责人指出,专科批次的录取是我们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最后阶段,我省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执行录取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程序管理,将“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政策之外特批一人”的承诺切实履行到底,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