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艺术专业(美术音乐类)2006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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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2/23 20:16 新浪教育 | |||||||||
湖南大学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湖南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公元976年的岳麓书院。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文科及艺术学科独具浓厚的文化背景、经济学科富有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有29个院系,拥有60个本科专业,17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 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现有教授、副教授95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1人。有在校学生近30000人。校园占地面积156.5万平方米,学校藏书349万册,实现了光盘检索服务和图书流通的计算机管理。基本建成了设备先进、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综合应用的校园计算机网络主干网,并建立了基于校园网的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 美术类 一、招生院系、专业介绍 1、设计艺术学院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科始于1982年,是全国最早成立设计艺术学科的高校之一,199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同年在全国首批获“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在国内同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何人可教授、赵江洪教授、龙兆曙教授、王序教授、杨雄勇教授等教师具有丰富的艺术设计实践和教学经验,编著了一批设计类专业全国统编教材,创造了一大批科研和设计成果,曾荣获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材一、二等奖,湖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奖励,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获得多项大奖。毕业生基础扎实、知识全面,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于海尔、长虹、美的、TCL、华为、LG、诺基亚等企业,任教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上海交大等近百所高校。2003 、2004、2005届毕业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攻读国内外硕士研究生。 艺术设计(工业造型方向)专业 工业造型方向培养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能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研究和教学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有:计算机基础(平面)、计算机应用(三维)、素描、色彩、构成、设计表现、设计创意学、产品设计基础、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系统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设计、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产品设计教育和研究,或服务于设计公司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开发与研究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在平面视觉艺术和数码设计艺术等方面具有设计创造能力的高级设计人才。学生入学后,将接受艺术修养、艺术表现、设计方法和设计创造能力的培养。主干课程有:美术基础类,传统艺术与绘画类,计算机辅助设计,图案、文字、卡通形象设计,商业摄影,图形创意,专业设计(广告、包装、装帧、印刷),企业形象设计,媒体设计(网页、多媒体),美学基础,设计史论类等。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视觉传达设计教育和研究,或服务于报纸电视等媒体、设计公司、计算机软件公司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研究和策划、平面设计、印刷制作、展示展览、网页和多媒体设计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 2、建筑学院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学堂于1905年所设的土木学科,先后有两位中国的著名的建筑学家——刘敦桢,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创办建筑学专业,是国内最早创办的建筑学专业之一。1960年设立五年制建筑学专业,1962年招收建筑学专业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1996-2004年期间,连续三次通过建设部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现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三个本科专业,建立了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多年来,建筑学院在办学上吸取湖湘文化精华,博采国内外建筑教育的先进经验,形成了重基础训练,重动手能力培养,重设计实践的教学特色。近年来,还在建筑与文化、中日民居比较研究、湖南传统建筑、社区环境规划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开创性成果。建筑学院历经近80年的发展历程,已发展成学科齐全,学术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院系。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设计艺术修养,系统地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研究以及从事环境艺术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相关的各种知识;理解环境与建筑、环境与规划、环境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了解中外环境艺术思潮的基本理论和主张,并用于指导环境艺术设计和创作;具有较强的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动手能力及艺术修养,并能很好地表达设计意图。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建筑风景速写、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表现技法、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家具设计、人体工程学、设计心理学、建筑史、美术史、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大中建筑设计研究院及装饰设计部门从事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艺术设计等,到各大中院校从事环境艺术教育工作,或继续攻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 二、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 1、报考条件: 热爱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美术和设计基础,富于创新精神,无色盲和色弱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科类为美术文科和美术理科。 2、报名与考试地点: 我校2006年在湖北、广东、山东、江苏四个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考生直接到邻近考试点报名、考试(不收作品)。
3、报名及考试时间:
4、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需所在中学,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待业者必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介绍信,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并附上高中毕业文凭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方可报考。 2、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考生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贴在报名表上一起交报名处。 3、报名考务费每生140元。 4、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同时取得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考生也应参加该专业联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数学成绩2006年记入高考文化总分。 1、专业考试: ① 素描:考核学生准确、快速、生动、记忆表达能力。 ② 色彩:考核学生对色彩的感悟及应用能力。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2006年3月6日发放成绩通知单,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admi.hnu.cn)上公布。 五、录取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并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总分均为150分)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它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06年3月29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以2006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艺术生报考)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067、8823560、8823760 传 真:0731-8823070 E-mai1:yunz@hnu.cn 音乐类 湖南大学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湖南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公元976年的岳麓书院。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院合并。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故有“千年学府”之称。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文科及艺术学科独具浓厚的文化背景、经济学科富有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有29个院系,拥有60个本科专业,17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现有教授、副教授95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1人。有在校学生近30000人。校园占地面积156.5万平方米,学校藏书349万册,实现了光盘检索服务和图书流通的计算机管理。基本建成了设备先进、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综合应用的校园计算机网络主干网,并建立了基于校园网的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 一、招生院系、专业介绍 广播影视艺术学院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是由湖南大学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创办的广播影视艺术类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导演谢飞教授。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三个本科专业,在籍学生近400人。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良的办学条件。现有专业课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讲师9人。除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外,学院建有演播厅、实验剧场、图书音像资料室、音乐教室、形体房、琴房、编辑室、拉片室、表演教室、录音室、声音编辑室等专业教学场地与实验室。 “电视湘军”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拥有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金鹰卡通频道、时尚频道、湖南经济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影视、湖南娱乐、湖南公共九个电视频道,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文艺和金鹰“955”五个广播频道以及潇湘电影制片厂。在广播影视艺术专业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场地以及一批广播影视艺术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广播影视艺术人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办学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及其他有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以及播音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大众传播学、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形体、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视听语言、电视摄像艺术、电视剪辑艺术、电视音乐与音响、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文艺、专题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栏目策划、电视采访学、导演基础、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影视剧制作单位、电影制片厂、电视台、专业剧团培养从事电影、电视剧、戏剧表演,文艺节目主持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艺术、台词、声乐艺术、形体艺术、导演基础、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音乐作品欣赏、美术作品欣赏、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等。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周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我校所设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退还。 1.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中学教导处)的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报考一个专业需2张、报考两个专业需3张)。 3.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表演专业三试不收费)。 4.每个考生限报两个本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领取报名表,报考一个专业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报考两个专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名表。 注:考生在初试的面试时还可向考官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制品等。 四、考试 考生可到我校设置的任何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二)专业初试 各专业初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2、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 (1)广播电视节目评析 (2)命题写作 3、表演: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3)回答考官提问 (4)表演(主考教师决定) (三)专业复试: 各专业复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 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 (2)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4)回答考官提问或特长展示 2、广播电视编导: (1)自我介绍 (2)命题编故事 (3)特长展示(演唱、演奏、舞蹈等) (4)回答考官提问 3、表演: 复试分为二试和三试两个阶段,二试合格者进入三试。 二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四)复试结果于2006年3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寄发复试通过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考虑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他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06年3月29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 3、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艺术生报考)。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067、8823560、8823760 传 真:0731-8823070 E-mail: yunz@hnu.cn Http://admi.hnu.cn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