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3年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已经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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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30 12:4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记者 赵莉 通讯员 梁炜)报道: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最终敲定今年高校收费标准。 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 其学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即:一般专业本科生每年学费为3600元,一般
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和网络学院 收费标准为:本科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能源、资源环境五类学科的学费标准可按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其他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可按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5%,下浮不限。上浮专业数必须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以内;专科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不另上浮。 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含分校)中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五类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不另上浮,下浮不限。 高职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可按本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 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 其学费实行按学分核定的方式,其最高限额标准为: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学分最高不超过400元(总学分数不高于80学分),工程硕士学位每生每学分最高不超过1000元(总学分数不高于40学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高校在最高限额标准内根据办学成本提出本校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学费标准。 重修、辅修、选修及双学位课程 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方式,其学费标准计算办法为:入校当年该专业年学费标准×学制规定的学年数÷该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其中,旁听生学费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校与国外(含港、澳、台)高校合办的本科、专科、研究生等高等学历教育,在国内学习的学费,由省物价、财政部门按办学成本核定,但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2000元,本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7000元。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本科预科生按本校同类专业专科生标准收取学费,升本后按本校同类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师范和体育专业学费按本校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得上浮。 军事院校按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所招收学生,其学费按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可按正常办学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具体标准由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公示。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