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门“护考”:高考中考乱收费拨12358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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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6/05 14:56 厦门日报 | |||||||||
本报福州讯 省物价局日前向全省发出政策提醒函,提醒各级高招、中招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相关招生收费项目和规定收费标准的管理,严格执行省级价格、财政等部门规定的有关高招、中招的收费标准,规范考务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各级招生部门不得再向学校及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还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招生收费的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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