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考改革:高校在校生自考可获第二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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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18 15:07 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3月16日讯 安徽省将推出新的自学考试教育试点,首次在部分高校在校生中开展第二学历自学考试,首批试点专业限定在专科考本科和本科考第二专业。 据合肥市自考办有关人士介绍,参加试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本科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主要专业课考试,未达到免试条件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参加经批准试点的主考院校组织的课程教学和考试。
专科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的第二学历自学考试,除按上述本科生考试要求外,还应参加本科公共政治课的全国统考或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公共政治课的考试;跨专业专科考本科的,还要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跨专业加试课程考试。 考生毕业时,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及学分,通过实践性环节考核,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可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由主考院校授予学位。若考生在校期间未完成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仍可在两年内回原承办学校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课程考试或者按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继续参加全国自学考试统考,完成学业。(曾嵘、汪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