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自考 > 正文

湖北调整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考生资格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09/05 11:1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我省日前已调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放宽了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资格,新标准将从今年12月开始执行。

  据了解,省学位委员会原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自学考试3门学位课程都必须达到70分,现调整为“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但每门课程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原规定非英语专业自考本科生,只能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报考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现调整为
每年都可以报名参加学士学位英语的考试;原规定自学考试当年毕业的本科生才可以申请学士学位,现调整为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便可申请,而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则可推延到次年6月30日前。(记者:赵飞 通讯员:沈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