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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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9/13 11:40 LG400 | |||||||||
第五章 当事人 一、当事人 注意:1、未成年人与精神病患者可以独立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
2、非实体当事人的情形 3、权利义务的承担 二、原告与被告 1、确定原告与被告应当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依据。 2、法人作为当事人的情形。 3、责任人作为当事人的情形。 4、雇主与雇工问题。 三、共同诉讼人 1、必要共同诉讼人 (1)必要共同诉讼人的法定情形 (2)标的共同的形成原因 (3)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与追加 2、普通共同诉讼人 注意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独立性 四、诉讼代表人 1、代表人的确定: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2、诉讼代表人的权限:注意特殊权限 五、第三人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参诉依据:有独立的请求权 2、参诉地位:参加之诉的原告,注意撤诉问题的处理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参诉依据: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实务中的案件类型 注意代位权诉讼问题 (2)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情形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中第9、10、11条的规定。 (3)特点:第一、三个主体之间存在两个内容与客体向牵连的法律关系;第二、第三人与本诉一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并且该争议影响本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参诉地位:注意其诉讼权利,特别是上诉权与调解的同意与签收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