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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一般理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09/13 11:50  LG400

  担保物权一般理论

  1.概念:与用益物权相对应,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特别担保方法有人的担保、物上担保、金钱担保三种。对人担保就是保证,金钱担保
指的是定金。物上担保,即担保物权。

  2.特征:

  (1)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特定指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

  (3)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

  (4)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不可分性,是指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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