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资格考试 > 正文

华东政法院长:实现司考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09/28 17:06  法制日报

  2005年,司法考试刚刚过去。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实行四年来,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由于考试通过率低,司法考试也就有着“天下第一考”之称。

  近年来,以“通过考试”为宗旨,传授司法考试技巧的司法考试培训班、冲刺班不断
涌现,甚至出现了专营此事的司法考试学校,给正规院校的法学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不但加重了考生的经济负担,也给法学教育带来了压力,一些学校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大量删减公共课,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这些异常现象的出现,有待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就目前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教授。

  记者:司法考试制度已经确立四年,您认为对法学教育产生了何种影响?

  何勤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可能产生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就其负效应而言,可能导致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脱离,并进而形成学生忽略高校的法学教育而重视考前辅导、重视应试能力的倾向。此种现象在我国一些地方和部分高校已经发生,并不同程度地影响损害了正常的法学教育。就其正效应而言,如能使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既可促进法学教育改革,又可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在新世纪之初,司法考试伊始,我们就必须处理好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趋利避害,最大化地发挥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正效应。

  总之,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求司法考试不能忽略中国法学教育的实际,必须衔接好与现实法学教育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学教育应尊重司法考试的本质与规律,以司法考试为契机,加快法学教育的改革步伐,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记者:法学教育如何应对司法考试?从理念上、制度上如何调整?

  何勤华:这个问题难以笼统地回答,应分清不同层次的法学教育,如对法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与法学本科生就有很大的不同,研究生注重理论研究能力的培养。如果硕士生、博士生都去追逐司法考试,那么势必造成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混乱,浪费法学教育资源。我认为,由于司法考试主要是从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才中选拔应用型法律人才,因而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法学本科教育来完成。法学本科教育要应对司法考试,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们同时要注意不要把法学本科教育变成“应试教育”,在教学理念或方法上,都应注意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不仅使学生具备法律从业者所应有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从事法律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将其培养为合格的建设者或接班人。

  记者: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如何?

  何勤华:我认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多样化的,法学教育不仅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而且培养治国人才,是职业教育与通才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法学教育不仅向学生讲授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要着眼于其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的提高,要培养复合型的优秀专业人才。司法考试制度作为选拔法律职业者的资格考试制度,与法学教育是互动的,司法考试的内容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同时,司法考试又能促进法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总之,两者之间应该是良性互动关系。

  记者:据说不少学校反对法学教育适应司法考试,强调厚基础、宽口径,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何勤华:有些学校反对法学教育适应司法考试,强调厚基础、宽口径,不是毫无理由的,我认为,这与我们一些媒体对司法考试的过分宣传有关,另外,由于法学类大学生剧增,又加上大学生就业难等等原因,导致“司法考试过热”,从而社会上出现许多司法考试辅导班,争夺教育资源和利益,于是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形成“冲击”,但我认为这是暂时的现象。

  学校不能因此把法学高等教育完全变成为一种“应试教育”,所以强调法学教育厚基础和宽口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绝对地反对法学教育适应司法考试,是不现实的,毕竟司法考试是选拔司法机关法律职业人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保证司法机关人员专业素质的一个基本方面。所以,关键是我们如何促进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记者:司法考试对教学方法、科研产生哪些冲击?

  何勤华: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学教学方法、科研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教学方法上除了知识性传授外,学校要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施行案例教学、诊所教学等,还要适当增加学生的实习时间,熟悉司法机关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情况。在科研方面,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法律的应用性研究,注重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

  记者:司法考试与就业的关系如何?

  何勤华:就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与社会的很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要从事法律职业,就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与就业就有着连带的关系,由于现在人才市场供过于求,许多用人单位不断提高用人条件,有的以通过司法考试作为录用或优先录用的前提,这样,司法考试就成为法学院毕业生进入法律职业的瓶颈,这个瓶颈如何打通,尚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摸索,因为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会造成很多拿到司法考试证书的找不到工作;而通过率一直像现在这么低,就会出现相当多的法学院毕业生进不了司法机关。有些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三年时间主要忙于司法考试,论文和外语都荒废了。

  记者:您认为司法考试制度应如何发展?

  何勤华:我个人认为,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应面向并依靠法学教育,尊重法学教育的规律,体现法学教育的成果,在设计司法考试的科目、内容等方面应注意与法学教育相衔接;第二,随着我国法律的完善,法律越来越多,法律职业分工越来越细,现在已经出现多种专门性的法律职业,为了选拔专门性的法律人才,司法考试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分类考试如刑事类,民商事类等。第三,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外国法律职业考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合理确定司法考试的合格比例。

  记者:华政这几年屡出司考高分学生,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何勤华:华政出司考高分学生,如果就出现一两次,那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几年连续出现,那肯定有一定的原因,我个人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大的方面来说,我校地处华东,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人们比较注重知识的实用性,我校比较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二是我校有着丰富的法学教育资源,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良的法学教育环境。另外,司法考试得高分,也与这些考生的个人努力和比较好的综合素质相联系。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