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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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0/12 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可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 二、考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其中,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三、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集中在2005年11月26日一天进行。 四、试卷内容及结构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新浪网考试频道将在公务员考试专栏内陆续公布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及复习材料,敬请关注!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