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公务员热”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11/22 10:15 《羊城晚报》 | |||||||||
继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出现报名热潮之后,省市两级的公务员招考报名再度出现火热局面。据报道,广州市法检部门招考的91个职位就引来了4280人争夺,考录比例高达47∶1,与国家机关招考的比例接近。 从陆续公布的各地公务员招考信息上可以看出,“报名热”已成客观事实。不管这之后是否还会重现“弃考热”,都不可否认考生对公务员职位的瞩目和期望。
然而,以此证明潮流又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下海热”重转回本世纪的“上岸热”,理由也嫌不足。这是因为,在“公务员热”中,针对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地区其实“冷”“热”有别。令考生趋之若鹜的职位如本次招考的法检部门,自审判、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至少对于法科学子而言就一直是众所追逐的目标。报道也指出,报考文化、水利、旅游、外贸等部门的考生就比较少。从经济人的假设出发,薪酬高、福利好、影响力大、资源占有丰富的部门自然会成为考生的选择对象。如果以往你看不到这种“热”,只是因为以往那种不公开的录用机制,掩盖了这一事实。 就地域而言,除却上山下乡那个特殊的年代,大多数人都会将留在大城市做为将来从业的第一选择。因此我们会看到,即便同在法检部门中,黄埔区法院的科员岗位考录比例已达到了惊人的170∶1,而增城市司法局的科员职位考录比例却只有4∶1。国家在公务员招考的报名资格限定上不断松动,使得那些已经在农村或小城镇工作的社会人员,也找到了一条通往大城市的捷径。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务员热”中的“大城市热”和农民工赴城“找工热”并无实质的区别。这些都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 当然,“公务员热”也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制度的调整也需要因应这种大背景的变化。首先,是社会就业压力的逐年加大。2004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280万人,较前年增加了68万人,增幅达到32%。2005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340万,“僧多粥少”的现状意味着初次进入职场的学子们在岗位竞争上日趋激烈。其次,是人才流动加速。在过去的计划经济年代,大多数人一辈子固守在一个单位。而公务员招考给人才流动提供了相对简捷和公正的渠道,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愿意将第一份工作作为自己毕生的职业追求。再次,公务员招考已实行多年,它越来越多的吸引了那些欠缺人际关系的普通人。在公务员招考试行之初,可能还有人对招考存在着怀疑心态,但身边的朋友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了公务员队伍,会强化徘徊不定者的报考决心。这种口耳相传和事实显示比起政府的号召、媒体的宣传在可信度上甚至更高,因而也更有驱动力。最后,公务员待遇的相对稳定,近几年的数次加薪和公务员制度的法治化,使公众对公务员职位日益看好。毕竟更多人渴望的,是稳定和可预见的生活。 “公务员热”本身是个客观事实,不容否认。这种“报名热”本身无所谓“好”与“坏”,只代表了部分人的职业选择。而且绝大多数的考生在报名抉择时会根据自身的条件作出理性的选择,这种选择的结果是求职者心态的客观反应,并不取决于旁观者或评论者的主观成见。随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岗位职责、福利待遇、培训机会、升迁前景等信息的逐渐透明化,求职者在选择时的理性成分还会越来越大。我们不需要去担心考生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代表了“社会的病态”,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不断调整公务员招考制度,使之更趋公开、更趋公平、更趋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