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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目标,努力追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11/29 17:38  法律教育网

作者:法律教育网学员 布衣书生

  写在前面的话:司法考试以后,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豆逗斑竹和Weiqing老师动员我写点关于司考的东西,以期对后来者有所帮助,我欣然应允。之所以如此爽快,倒不是说我有什么经验可供他人学习。只是因为对于司法考试,有些感慨积郁已久,现在将其物化成为文字,也算对自己这段经历的总结。

  一、司考历程我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都是淳朴善良的普通农民。十七岁那年,我进入西南某高校法律系读书(这个系现在不知道应当称作什么学院了)。四年后,我带着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荣耀,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但所从事的工作却与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刚到单位的第一年,有位同事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我随即也向单位领导打了报告。领导说:“新同志,熟悉工作要紧,考试的事以后再说”。就这样,这事一放就是几年,其间再也没有动过法律专业的任何书籍。

  2002年夏天,同在成都的大学同学邀约我:“现在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了,一起参加一下试试吧”。我便买了一本法条汇编、一本模拟试题,准备参加考试。但由于工作原因,最终也没有报名。

  2003年6月,又是司考报名的时间了。没有多想,跟单位领导报告以后便报了名。但直到考试那天,才发现上次买的书依然原封未动。我心想,虽然放了这么多年了,好歹自己也是法律专业毕业的,读书时成绩还不错,就考考试试吧。结果可想而知,140分(那年是4×100分制)。当同学打电话告诉我结果的时候,那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是满意?是羞愧?或是其他?也许都不是,也许都是。

  2004年再次参加考试,唯一不同的就是阅读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总则的条文。原本打算不去考的,但毕竟报了名,还是硬着头皮去了。第1卷考下来,才知道司法考试已经改成4×150分制了。280分,离合格线还差一大截。

  2004年的考试深深的刺激了我,一种被蔑视的羞愧,一种深深的自责。当年10月底,我去买了法律出版社3卷本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和一些模拟试题,准备从头再来。由于工作比较紧张,复习计划被无数次的打断。2005年5月初,教材第1卷第450页以后的部分,都还保持着它们原来的模样;直到7月中旬,才推进到第3卷的第100页。幸好,这时工作上的事情少了些,我才把主要精力转到了准备考试上。从此,上班时间完成日常工作以后,就抓紧时间看书学习,甚至出差也没有忘记把教材带上,单位领导保持了一种默许的态度;晚上家里的灯至少都会亮到11点,但一般不会超过12点。

  9月17日,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考场,因为我还没有完成自己的复习计划。9月18日下午走出考场,我强打精神打电话给父母问候中秋,因为对自己的考试发挥很不满意,甚至有些失落。

  11月9日晚,在焦急的等待了52天以后,终于知道了自己的成绩:406分,完全出忽自己的预期。

  二、认识司考对于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关于司考的特点,个人认为可以归作:注重基础,贴近生活,内容广泛,难度趋大,有时偏“怪”。

  注重基础。近几年,刑法的犯罪构成、合同法的要约承诺、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证券上市以及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等等,在试题中频繁出现,百考不厌,这些都是相应学科的基础性内容。从根本上来讲,尽管合格率基本都只有10%左右,但司考在性质上毕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不是精英选拔考试。法学基础知识是法律执业所必须的基本素养,这又怎么能够舍弃呢?

  贴近生活。考查来自生活的案例越来越多,这是司考的特点。单从今年来看:卷四第1题“会议纪要案”是江苏省的真实案例,卷一第22题显然与“毒奶粉案”有所联系,卷二第2题的“蜜蜂伤人案”、第5题的“不正当竞争案”、第6题的“自力救济案”、卷四第7题的“超市搜身案”等都是随时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体现出了非常明显的生活气息。

  内容广泛。首先是考试科目众多,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共14个科目。其次是考查能力全面,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再次是考试内容分散,虽然各学科没有过分展开,特别是没有过分涉及理论性问题,但辅导教材已经厚达2000页,法条汇编也达1000页,每一页中每一行的内容都可能成为考点。

  难度趋大。首先是试题理论化。如果说2003年“法条翻版型”试题占主流的话,2004年则开始向着理论化、实务化的道路迈进了一大步,试题难度明显增加,2005年基本保持了这种发展态势。比如2004年的论述题扩大为两题共50分,2005年卷四第8题更是一个可以做成博士论文的题目。其次是考查细微化。比如今年法制史试题首次采用案例形式,这使得单纯记忆名词的“偷懒”办法失去了效果;再比如卷一第77题关于国务院的土地征用审批权限问题也考的非常细。

  有时偏“怪”。司法考试中也不时会出现一些偏题、怪题,这也是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比如卷一第32题,这个题可以说有些怪,不少考友都做错了。在国籍问题上,有点法学知识的考友第一反应基本上都会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想当然的认为陆某获得外国国籍的同时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然这个题怪还怪在选项上,无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中国人永远都是“中国人”,所以陆某是中国人(这并非是一种法理的分析),这就是答案。

  三、经验教训回首自己的司考历程,觉得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注意。

  要牢固树立信心。司考之路比较艰辛,准备考试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和敢打必胜的信心,恐怕很难支撑长达数月的艰苦复习,这个道理很浅显,也很重要。春节回家,我与表妹下跳棋,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玩过的游戏。父亲在旁边随口说了一句:我听你同学说,只要是你想干的事情,没有干不成的。这句话我记住了,结果跳棋我赢了,司考我坚持下来了。

  要扎实打好基础。基础知识在司考中占有很大比例,抓住基础就等于抓住了司考的“命门”。从步骤上来讲,首先需要细致阅读教材,第一遍掌握总体框架并勾画重点内容,第二遍则要重点记忆“勾画”,而且每一遍都要细,要注重效果,不能图快,宁愿少看些,也要看精些;其次需要认真阅读法条,方法上可以与教材相同,但对重点法条这还远远不够;再次需要总结比较,归纳相同之处、区别相似之处是巩固基础的最好方法,比如卷一第75题“商业银行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总结题,而像国内仲裁证据保全与涉及仲裁证据保全管辖权的区别十分细微,这就是需要比较的。

  要认真记忆重点。司考离不开记忆,但必须把握重点,全部记忆恐怕常人难以做到。对重点内容的厘定,可以结合往年的真题,也可以直接借鉴一些现成的总结材料来进行。比如对各类诉讼程序的审限、公司出资比例等诸多重要数字、证券上市的文件要求、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等等都必须明确记忆,而且必须毫不模糊。

  要切实理解理论。随着司考内容的变化,对理论问题的理解显得越来越重要。比如法理学的相当一些问题只能靠理解,单纯去记忆将毫无成效;再比如对于“撤销权和代位权”,恐怕理解要比硬记更好;再比如对于卷四的论述题,如果没有对法学基本理论的深厚理解,结果很难想象。

  要科学对待做题。多做模拟练习试题,是提高应试能力的重要途径。但必须明确,做题的目的是为了查缺补漏、开拓思路、帮助记忆、增进理解、了解题型、掌握方法,不能为了做题而做题。首先要选择有质量的模拟试题。设计良好的模拟试题会使你受益匪浅,反之不仅会浪费你的精力和财力,甚至会使你误入歧途。其次要以考试的态度进行模拟练习。先自己做,而后再对答案,特别要注意看解析,错了的一定要对照法条和教材把问题弄清楚。再次要数量适度,不要实行“题海战术”。毕竟各类模拟试题都会侧重大家普遍认为的重点,大量做题会使一些“非重点”被弱化,不敢保证这部分内容不会出现的考试中。当然,历年真题是必须要认真研究的。

  要积极参与交流。也许你足够聪明,但你的思维总是有限度的,而其他人的思维或多或少会弥补你的一些缺陷,更何况别人总结出的一条经验可能是你需要花很长时间累计的。在复习中,遇到一时难以理解的问题,要及时与同学交流、探讨甚至争论,这是十分重要的,正所谓“事实越辩越清,真理越说越明”。

  四、几个细节准备司考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些细节,你注意了,可能未必会加快“工程进度”,但如果你疏忽了,却极可能会阻碍“施工”,甚至会决定成败。法律教育网所有 www.chinalawedu.com

  要注意亲自动手。当第四卷考到后半程的时候,搓揉着已经麻木的右手,我开始后悔。平时复习,面对第四卷的模拟,我往往都是想想思路就去对答案了。这种做法最终报复了我:一是各个试题之间的时间分配不合理,直接导致后面三个大题时间紧张;二是长期以电脑键盘代替钢笔,字迹凌乱,甚至有的字已经不会写了。法律教育网版权所有 www.chinalawedu.com

  要注意考前准备。把身份证、准考证装在文具包里,考试出门前拿出来看看(包括是否已过有效期);铅笔削成易于填涂机读卡的形状,有条件的最好验证一下机器可否识别;准备好自己最适应的钢笔或签字笔;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到考场看看他们准备的桌椅,并亲自坐下来写写字,适应一下等等。也许这些很好笑,但的确很重要。试想如果机器无法全部识别你填涂的机读卡,会如何?

  要注意平时积累。平时多看看报纸,特别是法律版和社会版的,会对你考试有所帮助。运气好的话,也许会考你见过的案例。找些法律文书、论述题来背背,会对论述题考试有所帮助。

  要注意劳逸结合。要完成艰苦的备考任务,就必须有健康的身体。人不是铁打得,复习要有张有弛,形成一定规律。特别是临近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要再“开夜车”。充沛的精力和放松的心态,是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试想昨夜失眠的你,出现在今天的考场上,会怎样?

  后记:写着写着,才发现已经唠唠叨叨这么多了,不过这也都是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由于没有经过深入思考,加之文笔亦不精美,难免瑕疵颇多,贻笑大方。唯一的,就是希望需要在司考之路上继续努力的朋友少走些弯路,并请他们记住:如果认定了你的目标,就要努力去追求她,仅此而已。

  最后,感谢给予了我关心帮助的爱人、父母、同学、朋友和单位领导,祝他们幸福安康。

  祝您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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