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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之我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11/29 17:49  法律教育网

作者:法律教育网注册学员 薛立辉

  首先,要对司法考试的出题范围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主要是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和行政法部分,实践证明,主干课程不能忽视,因为它们所占的分值较高。

  其次,要注意把司法考试和法学院校考试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司法考试要注重对法
条规定的把握和熟悉程度,以及运用法律条文判断和处理具体案例的能力;而法学院校的考试则注重考查学生的法学理念和法学思维。比如,对于同一个案例,依据现有的法律条文,它可能只有一种正确答案,但是,在法学院的考试中,老师和学生更加感兴趣的是如何在现有的案例中找到有争议的地方,然后再考虑用什么理论去解决。两种思维模式的不同,很多时候导致结果和答案有天壤之别。所以大家要注意,参加司法考试时不要在某些具体案例上纠缠不休,要用现有的法律条文来对照和衡量事情,不要标新立异。

  第三,把指定教材和相关法律条文结合起来。很多人复习时有这样的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教材,都不能记住有关的知识。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教材的理论知识又很枯燥。如果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是一句话,反复看书,用法条帮助理解教材,用教材帮助记忆法条,二者不能偏其一。

  在全面掌握教材的基础上,可以试着做一些习题,适量地做题能够帮助消化掌握得还不牢固的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习题的范围,应当以历届真题和正规院校编辑出版的习题集为主。现在有些参考资料看似全面,其实有很多谬误,因此,大家千万不能病急乱投医,随便什么习题都拿来做。

  案例分析是司考的重头戏之一,因此,我们要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注意仔细阅读已有的案例分析实例,掌握分析的技巧和行文的规律,这样就能在考试的时候做到下笔如有神,也能提高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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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教育网注册学员·薛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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