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教师自考有新规:不必加考其他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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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2/13 17:33 东南早报 | |||||||||
根据省自考办通知,福建中小学教师参加自学考试有新规定。 凡中小学教师参加下列专业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的考试,可直接报考,不必加考其他课程。适合中小学教师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一览表(列表)1.汉语言文学(专科)、(本科)2.英语(专科)、(本科)3.物理教育(本科)4.体育教育(本科)5.思想政治教育(本科)6.化学教育(本科)7.历史教育(本科)8.学前教育(专科)9.教育管理(本科)主考院校专业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教育学院1.小学教育(本科)2.小学教育(专科)漳州师范学院1.数学教育(本科)2.秘书学(本科) 省电大1.教育管理(考试管理方向)(本科) (记者:陈丽萍)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