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报考答疑集锦: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
---|
http://www.sina.com.cn 2005/12/22 19:03 金陵晚报 |
从12月1日起,2006年上半年自考报名工作全面开始。为了解决考生报名中的疑问,昨天江苏省自考办副主任沈融等应邀来到本报接听热线。具体内容如下: 问:我是高中学历,可否直接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 答:可以报考。但是自考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所以,在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问:我以前是在河南报的自考,专业是公安管理,现在我转到南京来工作了,是否可以继续报名?此外,我先前已经过了4门,但是现在准考证丢了,有影响吗? 答:可以到南京市公安局继续报名。准考证可以带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办理,以前的成绩仍然有效。 问:我以前在苏州读书并报名参加了自学考试,现在已经回到镇江工作,请问我是否要办理转考手续? 答:省内转考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都保存好,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问:我是一名专科毕业生,现在想报考另一个专科专业,那么哪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呢? 答:专科以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问:我是一名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已经有了一年半的时间,毕业后我在另一所学校报名参加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英语(二)”课程? 答: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考“英语(二)”课程。 问: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 问: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答: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 问:如何办理免考手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的材料应包括:(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原毕业学校学籍卡复印件1份(包含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问: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课程实践考核?考核在什么时间?如何报名?参加考核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可参加该专业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查询,并于6月初、12月初到市、县(区)考办办理考核通知。 考生须在考核答辩通知规定时间里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本科资格审批表到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持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实习记者:程晓)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