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严防1月通讯工具作弊 手机入场就违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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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04 11:07 新京报 | |||||||||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日前召开的组考会提出,防范和遏制利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舞弊是1月份自学考试严肃考风考纪的头等大事。 1月自考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应用技术类专业及中英合作专业等考试。其中,学历文凭考试和应用技术类专业考试多为助学单位考生。
市自考办负责人提醒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考生不要带手机进考场,考生若带手机进入考场,就构成违纪;如果手机有信息传递,就将构成作弊。同时,考试中,即使邻座是熟悉的同学、朋友,也不能互相抄袭。如果抄袭,两个人都构成作弊。依据情节轻重,轻则被取消考试成绩,重则被停考1年。 1月5日至10日,北京自考将举行40个专业的113门课程的考试,有近6万考生报考了15余万科次。考试期间,市自考办及区县自考办将分别派出多支巡视员队伍,加强巡视、监管。 (记者 王荟 通讯员 马海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