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06机关工作人员调剂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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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10 1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中组部、人事部同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计划采取跨部门调剂方法从成绩合格人员中调剂部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的基本情况
二、报名参加调剂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200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统一考试,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上、总分115分以上。 (二)符合调剂职位的各项条件要求。 (三)符合中组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和要求 考生通过邮寄方式或传真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申请材料包括人事部统一考试成绩、个人简历、《考试报名登记表》、《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此件为应届毕业生提供)。 邮寄地址:100045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传真:010-6857 6791 报名时间:2006年1月11日至2006年1月20日 咨询电话:010-6857 6818 四、调剂人员确定的原则 按照人事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所调剂的职位递补不足1:5的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及时间将在人事部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2006年1月10日 2006北京公务员查分 2006国家公务员查分 05下年广东公务员查分 特别推荐:公务员面试王者争霸战全部题目答案 公务员面试预测题详解 在新浪网,每天有数百位公务员战友的各项疑难问题得到高手的热情帮助,你有问题吗?快来加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