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0日起自考本科考生开始准备申请学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1/18 15:19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1月20日后,领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将同时领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开始准备申请学士学位。 据悉,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才能申请学士学位,否则只有毕业证,而不能被授予学位。另外,各主考高校在学位授予上还有各自不同要求,考生也要详细了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其申请材料先由市自考办初审,之后市自考办分专业送往相应主考高校,由高校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复审,经高校复审合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北京市学位办相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自考毕业生获得的学位是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在使用效力上与普通高校相同。 另据介绍,考生即将取得的学位证书及将来存入人事档案的有关学位材料等,均由学士学位申请表中的信息生成。因此,市自考办老师提醒考生,在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时要真实准确,如姓名要与身份证及IC卡准考证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同音字。联系电话要留能及时联系上的,以防发现问题时,老师无法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要填写本次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专业。另外,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也要注意,只填写在本科课程中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即可。(记者:马海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