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出台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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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27 09:59 武汉晚报 | |||||||||
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近日出台新规定,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新规定的变化还有: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为加强自律,确保质量而制定的有关录取政策和建议分数线,希望各单位遵守并执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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