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线划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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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2/09 19:30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
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院校联合考试已于2006年1月份结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网站查询(网址:www.hebtu.edu.cn)。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结合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实际,我省划定了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合考试满分为200分,声乐、器乐、舞蹈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合格证印制后下发。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外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音乐类(包括对声乐、器乐、舞蹈有要求的专业,以下简称音乐类)本科专业的,凡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招生学校不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联考合格考生可按照招生计划填报相关院校志愿;报考自行组织音乐类专业测试的,除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外还同时要求我省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若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考生可只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合考试合格分数线只是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线,是对音乐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我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