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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编报2006年招生计划出台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02/13 10: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 徐静

  本报济南2月12日讯省发改委、省教育厅10日下发通知,要求省属普通高、中等学校编报2006年招生计划,并强调确定招生计划要规范高教办学秩序,申请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

  各校确定招生计划时,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培养结构与就业需求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中等职业教育计划。要把投入增长和办学条件作为确定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要提高学校的市场竞争能力,注重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注重急需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把招生计划的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结合起来。

  同时通知还强调,规范高教办学秩序,严禁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

  申请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的,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或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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