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2006年内地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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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2/15 17:49 香港科技大学网站 | |||||||||
招生地区及名额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指示,申请人须为以下指定省市之应届高考生,其户籍所在地也必须在此省市中: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四川、湖北、辽宁、陕西、广西、湖南、海南、河南、贵州、云南、江西。(招生地区若有变动,当以教育部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收生名额:约150名 (各省市不设名额上限,择优录取)。 录取标准 应届国家统一高考成绩。 通过香港科技大学英语入学面试。 办理通行证 获录取的同学将以因私身份申请来港通行证,香港科技大学将会提供协助。 截止申请日期 2006年6月12日 (以本校收到申请表格之日期为准。如以邮递申请,请预留充足时间办理。) 申请须知 请填写申请表格,同学亦可选择网上申请或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邮寄或直接递交香港科技大学。 地址:香港九龙清水湾香港科技大学国际与中国内地学生及学术事务处 递交申请表格时必须附交以下文件: -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学生证之复印本 (必须以A4纸张复印) - 汇票或支票正本 - 奖状证明文件之复印本* - 保送生证明文件之复印本* - 内地大学自主招生加分考证明文件之复印本* - 填妥之申请表格正本一份、复印本(连附件)两份 *没有申报相关资料者无须递交 申请及评审费 (录取与否,费用一经缴交,概不退还) - 网上申请(以信用咭付款) 港币300元 - 邮寄或直接递交申请 港币400元 缴费方法 - 在内地银行购买汇票,收款人:“香港科技大学”。 - 由在港亲友代为缴交,以划线支票缴付。收款人:“香港科技大学”。 注意: i. 所有办理汇票时经由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必须由申请人支付。 ii.申请人前往内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时,请先行向银行查询需要出示之文件。 iii.申请人请将汇票或支票正本连同填妥之申请表格并附件邮寄或直接递交香港科技大学国际与中国内地学生及学术事务处。申请人请自行保管有关单据之复印本。 填表时请注意: 1.除特别注明外,请以中文填写申请表格。 2.申请人必须于申请表内清楚注明其原籍、户口及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市。 3.申请人必须填写高考报名号,以便本校向各省市的招生办查核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未能提供,必须于2006年6月12日或之前补交。 4.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时按先后次序列出两个专业选择。两个专业可以属于同一学院或不同学院。申请人在填写专业选择时,请先详细阅读本校网页关于香港科技大学各学院及专业的介绍。 5.申请人如欲在递交申请表后更改申请专业,必须于2006年6月15日或之前以书面或网上方式提出更改,每位申请人只可更改专业选择一次。逾期更改,概不受理。 申报高考成绩 1.申请人必须在高考发榜后立即将其高考成绩以网上填报或传真方式通知本校,以便本校能尽快确定申请人是否有面试资格。若因未能及时向本校呈报高考成绩而错失面试机会,后果将完全由申请人自负。 2.申请人必须确保其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内容并向本校申报的高考成绩均属真确,并无遗漏。本校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明,以作核对。如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其申请及录取资格将被立即取消,一切已缴交的费用概不退还。 消息公布 香港科技大学内地本科招生的各项消息 - 包括在各省市举行的招生活动、面试安排及录取名单都会在本网页公布。请申请人密切留意。 联络查询 电邮: msp@ust.edu.hk 网页: 传真:(852) 2358-2536 电话:(852) 2358-8384 地址:香港 九龙 清水湾 香港科技大学 国际与中国内地学生及学术事务处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