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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对口招生方案出台 考试形式实行3+X

http://www.sina.com.cn 2006/02/20 10:17  《江淮晨报》

  省教育厅昨天正式公布了200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行3+X形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报名时间为4月5日至4月12日,6月7日至6月8日考试。

  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开设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专业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考

幼儿教育类的考生,应为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和历届普通中师毕业生;我省户口;身体健康。

  报名的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4月5日至4月12日。

  2.报名地点:应届生在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历届生凭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各市对口招生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对口招生考试的文件和诚信考试的规定,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填写报名(政审)登记表。考生领取并填涂报名志愿卡,交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编排准考号、读卡;由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打印下发摄像通知单。各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要做好宣传,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报考。

  3.摄像:考生凭摄像通知单进行摄像。应届生由学校集中按各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办理集中摄像手续。具体摄像时间由各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安排。

  4.信息确认: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打印并下发考生报名志愿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各市招生部门打印准考证、体检表,下发准考证、体检表等。要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体检表内容不得缺项。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必须在考生成绩公布前上报省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形式实行3+X

  1.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X考试形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分为十三个大类。其中专业(综合)课由本专业大类三门主干学科组成,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综合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各科命题不超出《200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的范围。

  填报志愿、录取及照顾政策

  填报志愿:考生按所考专业类别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本科院校志愿(该类须有本科招生计划)和一个服从志愿,同时填报3个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和一个高职(专科)院校服从志愿。

  录取:1.组织领导:2006年高校对口招生的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划定

分数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建档分数线和专业资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照顾政策:1.高中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省级技能操作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总分分别加10分、7分、5分。

  3.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20分。

  4.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5.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1~5项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加分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档案必须具有原始证书或交验原始材料,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学校应公示。(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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