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新素质实践行” 2006中考优录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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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2/24 09:4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规定,今年,该市“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仍和中考优录相挂钩。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优录总人数仍为500名。 按规定,在2006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中考总成绩加10分的优录政策;名列第81—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
此外,课改年级毕业生优录分数须转换成位置值。据了解,去年,武昌课改区的中考毕业对优录分数按一定比例转换成位置值,然后将考生中考成绩总位置值减去此值,即得到考生新的总位置值,以此参加录取排序。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该市教育局另设立举报受理电话为:65608471。(记者:郭会桥 邹永宁)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