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省同等学力申硕统考报名相关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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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3/02 19:44 新浪教育 | |||||||||
苏学位办〔2006〕1号 关于做好二○○六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二○○六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7日9∶00至17∶00。 二、报名工作 2006年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8日至3月21日,网址为:xwb.jsjyt.edu.cn或tdxl.hhu.edu.cn,外省报名网站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查询;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5日至28日,分别在河海大学和苏州大学报名点受理相应学校考生的确认工作(报名点及考点安排详见附件)。报名工作严格按学位中心〔2006〕9号文件附件一“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执行。考生在报名前须按学位办〔2006〕4号文件和学位中心〔2006〕9号文件要求,到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接受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按时完成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有关文件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下载。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由报名点代收,报名结束后,省学位办将分别根据各报名点报名人数、各考点考生人数核拨报名点和考点相关工作费用。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二)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报名点在总结以往报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学位中心〔2006〕9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软、硬件的准备工作,提前下载、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个考生。 (三)各学位授予单位要根据规定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并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法告知考生。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成绩。 (四)从2006年起,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学位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上述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及报名点(考点)学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学位办联系,电话:025-83787464(高雪梅),025-83239234(蔡华)。 附件:200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省考区报名点及考点安排 江苏省学位办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