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体育尖子高考生4月中旬应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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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3/03 12:13 信息时报 | |||||||||
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有关规定昨日出台。体育尖子是指具有在中学阶段参加地级市以上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
对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性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性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可按有关程序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年龄在22周岁以下(含22周岁)的体育尖子考生具有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可以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尖考试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至16日。 考生各类证书需有原件 符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自定的测试标准该不得低于广东省体育尖子考试标准,各院校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等内容须向社会公布。 符合上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条件者于2006年2月27日至3月16日到招生院校所属地的市(地)级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个别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关市招办报名。其它体育尖子考生报名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报名办法执行,不同地市的考生依照安排分段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向县(区)招办递交所有中学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材料、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无原件材料者一律不予报名。 体尖加分后参加录取投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名,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于2006年7月3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投档: 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体育尖子考生,由招生院校申请并经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认定,按项目投档给有关高校审核、择优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尖子考生,高考文化分加上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加分后,总分达到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办队项目投档给上述高校审核、择优录取;报考非广东省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的体育尖子考生或报考广东省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非布点项目的体育尖子考生经专家组审核合格在其高考文化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后,达到报考的普通高校投档线的,可投档给有关高校审核、择优录取。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