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中招政策五大变化 身体不合格不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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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3/10 09:55 北京娱乐信报 | |||||||||
今年中招对“不予录取考生”增加一类人,规定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另外,对比去年,今年中招政策有5方面的变化。 不予录取增加一类人 去年
“加试”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学生; 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 今年 “加试”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学生; 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优抚对象子女明确加分值 去年 “优抚对象子女的照顾政策按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 “对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残疾军人和残疾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总成绩加10分; 对驻边疆国境现役军人的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 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留校察看生准许中考 去年 未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不准中考; 没本市正式户口的借读学生不准中考; 高中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中考。 今年 没本市正式户口的借读学生不准中考; 高中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中考。 直升校须是第一志愿 去年 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可保送到从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考生可以直升本校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 今年 在去年基础上,将“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考生可以直升本校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变为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须将直升学校报为第一志愿。 “择校生”不得顺延志愿 今年中招政策中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纳入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录取时与其他志愿一样,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如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交费报到,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信报记者:杜丁) 【新闻链接】 2006年中招日程安排 区县上报报名信息 3月31日前 考生区县体检 即日起到4月30日 招生简章下发 4月中旬 中招咨询活动 4月29日或5月13日 报考以及填报志愿 5月29日至6月2日 全市统一考试时间 6月24日到26日 考生查分 7月10日前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