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公布加分规定 体育特长生高考可加20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3/14 13:3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市教委昨日公布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通知和《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填报通知。对参加市教育、体育部门共同认可的正式体育比赛与项目,经审核符合规定与条件的考生,可在其参加高考的原始分上加20分。 本市共有15所高校17个项目被列为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及其项目。按教育部规定
各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不再开设体育预备班。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按规定可以单独自行组织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至少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招收项目对口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中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可按规定招收少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且参加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作者:□张骞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