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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6年中招5大变化 明确优抚对象子女加分值

http://www.sina.com.cn 2006/03/20 10: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姚瑶)日前,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2006年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中招政策有5大变化。

  今年中招对“不予录取考生”增加一类人,即不录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留校察看生今年被允许参加中考。关于直升的规定,在去年“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考生可以直升本校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变为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须将直升学校
报为第一志愿。

  今年中招政策中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纳入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录取时与其他志愿一样,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如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交费报到,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

  此外,还明确了优抚对象子女的加分值,中招政策中规定,对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残疾军人和残疾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总成绩加10分;对驻边疆、国境现役军人的子女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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