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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03/30 14:46  自考365.COM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一、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时制作的文书。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我国刑事诉讼程
序,按内部制度、规定,进行内部请求、报告、研究讨论、审查、批准、登记等项工作中形成的法律文书。

  二、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几类?

  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三、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叙述事实要客观、准确。起诉书叙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与犯罪事实本身具有同一性。(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事实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3)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各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安排顺序不尽相同。一般常见的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4)叙写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一是注意保守党和

国家机密;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叙述犯罪事实之后,也应一并叙明;四是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时,应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一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写该在逃犯姓名时,可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

  四、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阐述起诉书的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2)准确引用法律。(3)准确阐述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4)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

  一、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包括的内容。

  根据《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以下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诉、辩护和辩护人的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并分四个自然段书写,以充分体现控辩式的审理方式。

  二、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理由是判决的灵魂。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四、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2)概述上诉(或者抗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的主要意见;(3)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4)写明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5)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6)对上诉或抗诉理由与原判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分析论证。

  五、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2)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也应一并写明。(3)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第五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中)

  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三、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理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公正、合理的评定、判决的重要依据。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由两部分构成,即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四、简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作要求。

  书写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何时履行。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

  五、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明哪些内容?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针对第一审民事判决收书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来写的,主要应当说明:(1)原审认定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事实和判决结果;(2)上诉人提起上诉请求的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3)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六、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1)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2)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否有理进行论证;(3)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4)判决所适用的法律。

  七、再审与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首先,应概括写明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其次,写明经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八、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

  一、简述行政诉讼中行政争议的特点。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争议的特点是,争议双方中必有一方为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土地管理机关等。另一方则是隶属于这个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力之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简述行政裁判文书的种类。

  行政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以为分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可为分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判决书以及第一审行政裁定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再审行政裁定书等。

  三、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经法院审理确认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一般应当先概括写明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列举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然后简要叙述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复议或者处罚、处理决定的主要理由和诉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如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再简述第三人的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是判决书的关键部分。事实要客观、真实,要表达准确、具体。要把行政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情节和因果关系等交待清楚。在方法上,要注意叙事与举证紧密结合,运用证据来证明认定的事实。

  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判决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判决理由,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的特点,就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阐明人民法院的观点。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表述应当做到正确、具体、完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政案件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应参照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作、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规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如果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引用法律、法规要写明所适用的条、款、项、目。

  五、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是什么?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批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书面决定。

  通过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不仅可以纠正第一审行政判决中可能发生的错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六、简述再审行政判决书事实和理由部分的叙写。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应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的陈述或者申诉要点。若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则应简述抗诉的主要理由,经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应当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察机关抗诉或者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仍然维持原判的理由,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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