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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生参加高考资格有新规 须国外居住2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04/04 17: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4日电 据中国教育部消息,2006年为保护海外华侨学生的权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对海外华侨学生回国报考内地高等学校的资格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华侨考生必须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并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据了解,由于联招考试与国内高考有差异,近年来,出现一些中介机构,采取不正
当手段为国内学生办理华侨身份,参加联招考试的现象,致使“华侨考生”数量“不正常”增加,2005年尤为严重。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联招考试的公正性,侵犯了真正华侨考生的正当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故而出台报考资格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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