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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06年课改实验区中考制度出现三大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04/06 14:45  燕赵都市报

  2001年至2005年,石家庄市24个县(市)区先后启动了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2004、2005年,鹿泉市、藁城市作为国家、省级课改实验区先后建立了与新课程标准相对应的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今年,石市市内五区等12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新乐市、正定县、栾城县、矿区、开发区、高邑县、晋州市)也将实行新的中考制度。昨天,课改实验区中考制度终于揭开“面纱”。

  备受各界关注的石家庄市中考政策昨天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出现三大变化:“两考”分离;市区16所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30%的公助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中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变化1:两考分离

  自2006年起,各课改实验区要建立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织形式采取“两考”分开的办法进行。

  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等项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实验区不得以县(市)区为单位或几所学校联合组织统考。毕业考试一律在5月15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3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6月21、22日举行)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学生任选一科参加考试,满分10分,体育考试满分20分)。

  变化2:升学将参照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部分。三项内容作为升学条件时,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以等第形式呈现;专门性素质评价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实践与创新实践成果以获奖加分(参加

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奖励5分;参加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观察发现、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电脑制作、航模海模车模制作等创新评奖活动获一、二等奖,并由主办单位公开发布获奖名单的初中段学生奖励5分)形式呈现。

  -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至少三个A

  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由“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部分组成,其结果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依据。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整体的定性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由初三班主任填写、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核。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项获得A等级的学生比率可不受限制;其他五项获得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获得C和D两个等级的控制在35%—25%。对学生表现评定为D时,要十分慎重。

  -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2、同学互评;3、学校评定;4、反馈公示;5、结果确认。

  变化3:30%公助生指标分解到初中

  今年,石市市区范围16所省级示范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30%分解到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录取按先统招生后分配生顺序进行。

  -16所学校参与分配

  市区招收分配生的学校共16所:石家庄市一中、二中、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七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各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计划及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随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一同下达。

  -分配依据及招收范围

  1、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将省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初中学校。

  2、一中、二中、五中、十五中、二十四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一中、师大附中、十五中等3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二中、二十四中、五中等3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

  3、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分配生资格

  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时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不少于3个A。

  3、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以上。

  -录取工作

  1、一中等16所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各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

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确定。

  2、分配生招生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具体办法是: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划定各高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生源范围。根据省示范高中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和学生志愿,从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择优录取。同一所初中学校分数相同的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量少于分配生指标的学校,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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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课改实验区继续“两考合一”

  今年,石市非课改实验区(平山县、行唐县、灵寿县、井陉县、无极县、深泽县、辛集市、赵县、元氏县、赞皇县)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继续采取“两考合一”的办法进行。即:文化考试科目使用由省统一命题和制卷的同一套考题,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石市命题,其他未涉及到的毕业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文化科目考试工作按照市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升学考试总分为630分,包括文化考试600分;体育考试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学生任选一科)10分。(本报记者: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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