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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06中招优录政策有变:专利加分减至10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04/07 10:25  武汉晨报

  晨报讯 我市中招优录加分政策有变,获发明专利加分由20分减少到10分。

  烈士子女、兄弟姐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此两类人群可加20分优录。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
质实践行”获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可加10分优录。

  “创新素质实践行”第81名至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初中获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加5分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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