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奖学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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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2 19:32 中山大学招生网 | |||||||||
学校设立本科生奖学金30项,奖励总金额611.83万元。奖学金最高金额5000元/年,最低金额200元/年。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凯思奖学金 由中山大学校友捐赠,奖励对象为当年被中山大学录取的本科新生。每年奖励200名
l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双科获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一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l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高考总分按原始分计分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大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或按标准分计分超过80分以上的新生,根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的奖励名额,以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并适当考虑学科平衡,择优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学生每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涵盖学业成绩、社会活动、社会工作、各类竞赛等方面)评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按测评成绩而定。获奖金额为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获奖面一般在30%左右。 3、单项奖学金 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获奖金额为800元/人/年。获奖面一般在3%左右。 4、捐赠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个人或公司的捐赠所设立的奖学金。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以上,符合捐赠者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 5、优秀毕业生奖: 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优秀毕业生人数按条件而定,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评选。 除上述奖学金外,各学院还有各类奖学金。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