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4/14 10:40 广州中医药大学网站 | |||||||||
为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地点:广州市大学城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以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3、所有专业不存在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4、因专业招生计划录满、不服从专业调配及身体健康原因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5、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其余体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6、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 八、收费标准 1、本科、专科、高职学费标准:医学专业5760元/年;理工专业、外语、体育专业5160元/年; 管理、财经专业4560元/年。 2、住宿费标准:1800元/年。 以上收费均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联系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457 学校网址:www.gzhtcm.edu.cn或www.gzhtcm.net E -mail: zsb@gzhtcm.edu.cn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