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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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5 16:34 海南大学网站 | |||||||||
为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海南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 项目:田径、篮球、排球 2. 计划:各类运动项目共计招生35人。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 二、报名条件 1. 凡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在田径、篮球、排球等三个运动项目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篮球、排球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并在高中阶段作为主力队员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前六名。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资格认定后方被认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 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 三、招生程序 1.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从海南大学招生办网页(zs.hainu.edu.cn/)下载申请表,填妥所列项目,并于3月17日前将报名表、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达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体育部,邮编:570228。 2.我校对考生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 3.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该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将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认定证书,同时,考生应本着自愿原则,与我校签订《海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6. 在高考录取时对高水平运动员给予适当优惠,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专项测试的具体时间: 1.3月24日全天报到,地点:海南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3月25日上午8:30组织测试,地点:海南大学第一田径场。 2.考生较集中的地区,学校派员组织测试。 3. 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竞赛获奖证明原始材料以备查验。 4.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海南大学咨询方式 招生办:0898-66266469 网址:zs.hainu.edu.cn/ 体育部:0898-66279235 网址:www.hainu.edu.cn/tiyu/ 附:海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体 育 部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