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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6年录取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04/16 21:10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网站

  根据相关录取录取政策,制定了今年的录取章程,与往年相比没有太大的改动,对专业级差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请参考。

  招 生 章 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
科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均为一般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文凭,并按学位条例授予相应学位。学校位于北京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采用同时考虑分数和专业志愿的“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即所有投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队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分数级差原则上为1-5分。

  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排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如无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总分相当时侧重数学和英语成绩;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般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对各省市的照顾分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有多项助学措施,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实行国家

助学贷款制度,保证努力勤奋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可拨打语音电话及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

录取情况。所录新生如果要求退档则按各省市退档规定执行。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可转人工服务)

  招办咨询电话:010-86109966/86109988

  学校网址:www.bipt.edu.cn

  咨询电子信箱:zhaosheng@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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