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06年普教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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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6 22: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网站 | |||||||||
一、学院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缩写:BISU 二、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大学 四、培养方向: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首都和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外事、 旅游、经贸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学院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含二学位)、高职(专科) 六、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邮编:100024 学院在东方旅游职业学校、振华旅游中专、密云县委党校设有高职分部(院)。 本科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007 65778453 学院网址:www.bisu.edu.cn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427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招生条件: ⑴ 外语语种:英语、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国际政治专业学习中外语课及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因此以上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⑵ 男女比例:不限 ⑶ 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工作的需要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品德优秀,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九、录取批次:学院本科专业属全国第一批录取,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十、录取规则: ⑴ 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⑵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⑶ 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 ⑷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⑸ 定向招生若在学院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投档线下20 分、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择优录取。 ⑹ 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级差分为3、2、1分。 ⑺ 专业录取时,参考单科成绩。在高考分数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高、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奖项及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十一、收费标准: 学 费:本科5000元/年人;高职75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住宿费:二外大学生公寓(学校南门外梆子井):收费标准为1500元/年人; 艺水芳园学生公寓(校外租借):收费标准为1500元/年人; 校内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750元/年人; 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住宿安排以录取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1) 奖 学 金: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每学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学金及社会工作奖、文艺比赛优胜奖等单项奖学金。 (2) 助学贷款:凡符合贷款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费5000元,生活费1000元)。 (3) 勤工助学:为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4)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系(院)核实后可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5) 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工作特别努力,成绩突出者,经学院审核可适当减免学费。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