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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新疆师范大学获佳绩

http://www.sina.com.cn 2006/04/17 18:26  新疆天山网

 (记者施今报道)4月14日,新疆师范大学收到了《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令师生们感到非常欣喜的是,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第一所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高校,新师大获得了“良好”的评估结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开了个好头。

  根据《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教育部(原国家教委)从1995年
起分期分批对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础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评估工作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2年10月,新师大被确定为自治区所属第一所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院校。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评估当作对本科教学、学校的整体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一次全面检查,全校师生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全面加强了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深化了教学改革;4年来,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2005年9月24日-30日,教育部专家组对新疆师范大学进行了评估。专家组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效果等7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评审,对新师大的本科教学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对评估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作为西部院校,能够取得“良好”的评估结论实属不易。新疆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梁超表示,要把这次评估作为新起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更多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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