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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06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招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04/17 21:22  新浪考试

  大连外国语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它的前身为大连日语专科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家为培养外事干部和日本语翻译人才于1964年创建的。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为一所以外语为主,文经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外国语大学。学校设有日本语、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技术等19个专业;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授
予权,下设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7个硕士点。此外,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日语和英语为省级重点学科。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设立了韩日、日韩、英日、德英、法英、俄英等双语专业倾向。学校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

  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近两万人,其中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9000余人,外国

留学生8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余人,各类培训生8000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接受外语培训和教育的学员30余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另有外国专家50余人。

  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形式多样。办学国际化已成为我校主要办学特色之一。目前,与世界9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与俄罗斯、日本、法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联合培养的本科、硕士和博士交流生达300余名。

  经教育部教学司[2005]38号文件批准,2006年我校部分外语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省份和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 合计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山东 河北 山西 天津

  俄语 35 5 5 10 5 5 2 3

  日语(国际贸易) 50 10 5 5 10 10 8 2

  阿拉伯语 15 4 3 3 3 2

  意大利语 10 3 2 3 2

  西班牙语 20 5 3 3 4 1 2 2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 30 3 4 4 9 3 4 3

  合计 160 30 20 25 30 25 20 10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

  1、我校向有关中学分派推荐名额,给该中学教务处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有关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语种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2、有关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6年3月3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7、经审查后,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试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到大连外国语学院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3月18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笔试

  下午 14:00—16:30 英语笔试

  3月19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

  五、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6年3月末开始录取,4月底公布录取名单,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5月份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

  6、在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之前,被录取考生须将档案提前寄到我院学生处。

  六、学籍规定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和转入其他院校。

  3、根据辽宁省物价局确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2005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网 址:xsc.dluf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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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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