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6月11日开考 有基层经验最高加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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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9 16: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我省各市州和个别省垂直管理系统笔试定于6月11日举行,7月11日公布成绩 公招新亮点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加5分 县级以上机关(不含三州)至少三分之一的考录比例面向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
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公开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今年全省统一公招笔试时间集中安排两次,各市州和个别省垂直管理系统安排在上半年,省级机关和其他省垂直管理系统安排在下半年。目前,各市州和个别省垂直管理系统笔试时间已确定于6月11日举行,7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29日至30日进行面试。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加分,最高可加5分。 据介绍,今年公务员考试最大的变动在于两点。一是从今年起,县级以上机关(不含三州)考录公务员,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考录比例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以后逐年提高比例。二是对全省统一组织选拔(招募)到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考公务员的,每工作1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直接进入考试总成绩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相关资讯 考试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两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的,可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现场操作等方式,与公共科目笔试同时进行,不再另行加试专业面试。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不加试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加试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各占50%。 (吴大勇 汤远华 记者 刘云飞 实习生 徐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