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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优先录取对象有变化 加分审核更严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1 11:13  沈阳晚报

  解读人:沈阳市招办主任李蒲

  军队公安院校体检有变

  政策: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解读:沈阳市高考体检工作将于5月15日前全部结束。今年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体检工作在公布成绩后进行,具体日期为6月25日-29日。为确保完成军队院校的招生数量,保证军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今年辽宁将调整考生参加军检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将参检人数扩大。报考公安院校的体检工作由考前改为考后进行,具体时间省里正在研究,有可能在公布成绩前进行。

  提前录取专科单独划线

  政策: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除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及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说明的按第一批录取本科控制

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外,均按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控制分数线录取,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国防生招生按学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

  解读:从去年开始,提前录取专科单独划线,不执行省里统一划定的

专科录取线。小语种完不成计划可降分

  政策: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与其他类专业一道划线录取。小语种如日、俄语种在线上完不成计划时,可降低20分录取,再完不成计划,可参照考生志愿,从报考英语的考生中补足缺额。

  解读:目前沈阳市除了朝鲜族学校的日语考生外,其他学生一般都学英语。所以,只有朝鲜族考生有可能享受到这项政策。指标到市计划完不成可降分

  政策:市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同一批次录取。市属院校在指标到市计划完不成时,可以适当降低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仍完不成计划转为全省统招。

  解读:从近两年情况看,除极个别专业外,沈阳市指标到市计划都在省划线以上完成。优先录取对象有变化

  政策:同等条件4种情况优先,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解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增加了“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政策;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现役军人子女增加了限制条件。加分录取审核更严格

  政策: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的有6种情况,均为高中阶段的应届生:1.省级优秀学生;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4.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按教育部下发的名单);5.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认定办法另发文)。

  解读:第4项中,获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这一点与去年相比有变化。第6项运动员加分,沈阳涉及人数最多,去年有200多人享受此项政策。今年增加了各市监察局审核认定环节。同时名单要在媒体上公示,否则无效。军人照顾政策有两大变化

  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由省统一审核认定,具体审核办法另行文)。

  解读:关于军人照顾政策与去年相比有两个变化:一是自谋职业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退役士兵去年有城镇户籍限制,今年取消了户籍限制;二是今年取消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

  另外,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它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按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凡符合降低分数投档或录取时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公示时间截止到5月25日。

  两种情况视为品德不合格

  政策:考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解读:今年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进行,5月15日前结束。只有两种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即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文字/记者 李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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