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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1 18:55  甘肃招生考试院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各市(州)、甘肃矿区、东风场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发出《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甘招委发 [2005]38号)。现全文予以刊登:

  为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名及专业课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名分高考和专业课考试两次进行。

  ⑴、高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凡参加我省普通高校师范类艺术专业课联考和省内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单考单招的考生,均要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于2006年元月2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同时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为方便招生学校专业课报名考试及考生资格的审查,各市(州)招生办务于元月20日前将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报省招生办公室。

  ⑵、我省普通高校师范类艺术专业课联考报名时间和地点。音乐类、美术类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17日。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2、省内外非师范类艺术院校及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公布。

  3、凡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在专业课报名时,必须持“两证”即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到招生院校设立的考点报名考试。专业课考试报名与文化课统考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军官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和“两证”不全,均不得报名和考试。凡在省内院校报名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向设点学校缴纳专业考试费100元。

  二、专业课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师范类联合招生考试、非师范类艺术院校及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其专业课考试分别由师范类联合招生组和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院校安排。

  ⑴、省内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联合招生专业课考试的考点设在西北师大。考试时间:音乐学3月18日至19日;美术学3月18日至19日。

  音乐学专业联合考试科目为:⒈主课(70%),分主科和辅科。主科(6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由考生在规定的8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见附件1);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辅科(10%):以声乐和理论作曲为主科的考生必选器乐为辅科,演奏乐器一首(中外不限);以器乐为主科的考生必选声乐为辅科。⒉视唱练耳(10%)。⒊乐理常识(10%)。⒋听音记谱(10%)。

  美术学专业联合考试科目为:⒈素描40%;⒉色彩40%,水彩、水粉,画具自备;⒊速写20%;⒋美术常识进行口试,考生在报名时进行。

  ⑵、省内非师范类艺术专业的考试,分别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工作于2006年3月底结束。其考试的具体事宜由相关高校向社会公布(见附件2)。

  ⑶、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课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具体事宜由相关高校向社会自行公布。凡在我省设立考点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必须在规定的考点组织考试,具体事宜与我省规定的考点学校联系(见附件3)。

  2、无条件进行专业课测试的本(专)科学校,可根据招生专业设置的情况,只能认可我省师范类联考成绩或我省省内一所非师范类单考单招学校的专业课成绩。此类学校必须在2006年元月30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委托书报送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委托学校,并在上报招生计划时注明使用委托考试学校的专业课成绩,以便学生填报志愿与录取。

  三、工作要求

  1、凡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的艺术专业,均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15日前将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数据库及成绩册(须加盖公章)按我省规定的格式上报省招办(见附件4)。凡不按规定向省招办上报专业课成绩的院校,录取时不予投档。

  2、今年我省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一律使用考生号采集,各院校上报专业课成绩时,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见附件4),建立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库,并确保所报考生号和考试成绩数据准确无误。如因所报数据错误造成考生档案漏投和落选等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3、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招收专业为艺术文或艺术理等,方便考生报考。录取时对单科成绩是否有要求等,都必须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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