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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费维权派出所”进驻云南师范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1 20:12  昆明日报

  昨日,由昆明五华区消费者协会发起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络站”在云南师范大学正式挂牌成立。

  在长期的维权工作中,五华区消协感到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消费者群体,他们由于身体、心理各方面发育都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差。为使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区消协决定将消费维权机构直接开进高校。在联络站,消协将定
期举办各种活动,及时宣传消费法律法规,真假商品鉴别等与日常消费紧密相关的知识,在大学生中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明白的消费观。( 邱梅 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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