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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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24 12:29 《北京考试报》 | |||||||||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外籍公民,符合规定条件,可以报考200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简称CPA)。这是记者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了解到的。 CPA是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tant)的英文缩写,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据介绍,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港澳台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统考单科合格。所在国允许中国公民参加该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相应资格)考试的外籍公民,也可参加考试。 200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定于9月15日至17日举行,试题文字使用中文简体字。答题要求使用中文,简、繁体不限。考试科目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考试期间,北京、上海和香港三地将为港、澳、台考生设置专门考场。(记者 邵会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