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06年招生相关问题答考生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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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24 17:10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网 | |||||||||
一、 预收学费标准: 本科 新生入学预收一定数额的学费,学年末按学生两学期学籍注册费及所修学分统一结算,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
1、以下专业预收7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 2、以下专业预收5500元/生·年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英语(国际贸易)、广告学。 3、以下专业预收5000元/生·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财政学、社会工作、工程力学。 学生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4人/间,1200元/生·年。 高职 1、 以下专业4500元/生·年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技术 2、 以下专业3700元/生·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住宿费由各校区按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有关规定另定。 二、 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问题 关于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问题。学校拥有完善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以通过奖(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完成学业。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当年贫困生数据库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 2、国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国防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0%,最高奖金额度为4000元/年·人。 4、社会捐资奖学金:包括兴皖育才、“孙大光、张刚”奖学金;倩兮、ABB、南风、众大、希望、王正虎创业管理奖学金;博西华、德丰、等奖学金;东风汽车、奇瑞东方之子、安徽福彩、山西校友会等奖助学金;新长城资助基金和国祯奖励基金等二十余项。奖励对象为全校学生,奖金额度为500-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借自己的信用向银行申请的、在校期间由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后学生本人还本付息的国家政策性贷款。贫困家庭学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入学后就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年·人的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在安徽省名列前茅,每年开辟校内岗位、校外兼职、家教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3000多个,安排勤工助学学生6000多人次,发放勤工助学酬金500多万元。 困难补助: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当年贫困生数据库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秋季补助:学校每年拿出20万元左右的经费,用于帮助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过冬。 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学生。资助金额为100-5000元/人·次。 学费减免:1、校内学费减免:经核实,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借助国家助学贷款仍无法完成学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2、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除享受国家5000元/年·人的政府资助外,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享受一半或全部学费减免。 三、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奖励为: (1)特等奖 高考分数超过各省(市、区)重点录取分数线原始分80分或标准分110分的考生(原始分总分不是750分或标准分不是900分的省(市、区)的分数标准可按比例降低或提高,下同),入校后任选专业一次,奖励每人4000元。 (2)一等奖 高考分数超过各省(市、区)重点录取分数线原始分50分或标准分70分的考生,奖励每人2000元。 (3)优秀奖 按各省(市、区)重点录取分数线,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凡属我校当年在当地本科招生数前5%(含获特等奖、一等奖)的考生,奖励每人1000元。 说明:以上各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四、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在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面对全国就业。近三年就业情况如下: 2003年,我校本科生派遣就业率为93.82%,就业主要去向为:国有企业占25.12%,其他企业占34.42%,高校及科研院所占8.54%,部队占2.61%,机关等事业单位占3.01%,考研及出国占18.49%。 2004年,我校本科毕业生派遣就业率为96.36%,就业主要去向为:国有企业占27.19%,其他企业占30.65%,高校及科研院所占10.17%,部队占2.29%,机关等事业单位占3.72%,考研及出国占21.85%。 2005年我校本科毕业生派遣就业率为:95.94%,就业主要去向为:国有企业占23.50%,其他企业占39.80%,高校及科研院所占6.00%,部队占2.14%,机关等事业单位占2.19%,考研及出国占21.54%。年终就业率为96.10%。 五、国防生 国防生,是依托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国防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目前为每年5000元),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2000年以来,第二炮兵部队依托我校先后培养国防生644名,已毕业分配到第二炮兵部队工作154名,目前在校本科国防生396名、硕士研究生94名。今年第二炮兵将继续依托我校通过高考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150名。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