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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5 17:43  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网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现制定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学院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06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

  校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9号

  邮编:137000

  网址:http//www.bcsfxy.com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下发的吉教字[2000]68是号《关于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收费标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⒈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⒉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⒊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需持有艺术类考试合格证(我院在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艺术类加试的考生,需取得白城师范学院艺术类加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⒋学校部分专业要求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受小语种限制。只招英语语种的专业将在招生专业计划里加以注释。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原始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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