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辽宁省高考加降分录取审核程序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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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28 11:43 北方热线-沈阳日报 | |||||||||
4月27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高考照顾录取考生资格的审核办法。要求各市、县(区)招考、教育、民政、侨务等部门要分工合作,按谁出具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的身份认证和资格审核。 省级优秀学生及干部———省教育厅审核
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应届毕业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填写《登记表》,该表经县(区)、市教育局初审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及烈士子女———民政部门审核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由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烈士子女需经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分别到省、市招考部门办理手续。 侨生———侨务部门审核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高考降分投档资格,需带齐所需证件,由省侨务办公室负责最终审核。 少数民族考生——各市审核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申请高考降分投档,到市、县(区)招考办办理高考降分投档的资格审核。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由各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类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名单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填写《登记表》,由市、县(区)招考办根据省招考办公布的名单审核盖章,并报省招考办办理加分手续。(田丹)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