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政策执行05年规定 湖北高招“十三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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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5/09 10:32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今年高考招生,湖北省将在以下13个方面,继续执行去年的政策。 1、“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或换录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 2、坚守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点招。 4、所有院校招生,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 5、严格对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程序,对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 6、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7、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建立省、市、县、高校招办四位一体、网上答疑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 8、军校招生,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投档资格线下的考生。 9、录取批次基本维持去年的格局。 10、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录取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11、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12、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招生录取现场。 13、多渠道公布考生录取信息,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记者:陈俊旺 王维博 梁炜)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